@戴偉杰質疑:“沒用完的情況,如用到50%再充電和用到10%再充電,結果差異很大,第一種不利于電池壽命,第二種有利。”。
答:從質疑的角度來看,我理解并同意他想表達的意思,但實際上他的看法與本回答的結論并不矛盾。之所以@戴偉杰會提出這樣的質疑,主要是我覺得知乎與學術期刊是不一樣的平臺,受眾的需求也是完全不一樣的,因此在推導結論時跳過了一些繁瑣的分析步驟。我覺得知乎上讀者最需要的是類比的機理解釋與直觀的結論,如果長篇大論反而達不到傳播知識的效果。
不過既然@戴偉杰質疑了。那么關于這個問題,我就徹底答一下,以做一了結。
電池壽命衰減機理主要分為兩種:
第一種為循環衰減。把電池想像成一個管狀物,充電就是往上擼,放電就是往下擼。上下完整擼一次就是一個完整的循環,擼到一半就是半個循環,擼久了電池就壞掉了,這就是所謂的循環衰減。而循環衰減主要是充電衰減,就是發生在往上擼的時候。
第二種為靜置衰減。也就是說,把電池靜靜地放在那里不擼,自己也是會壞掉的。壞掉的速度取決于手的位置,手的位置越高(電量越高),壞掉的就越快。
兩種衰減速度的數量級是不同的。就手機電池來說,基本上每天都在擼,循環衰減對壽命的損害比靜置衰減至少要大一個數量級。那么我們的策略是什么?根據馬克思主義哲學抓主要矛盾的哲學常理,應該第一優先級做到盡量減少循環衰減,減少擼的深度與次數;其次才是減少靜置衰減,即降低手的高度。
講述完以上原理之后,咱們在回過頭來看看“沒用完的情況,如用到50%再充電和用到10%再充電”的情況,想表達的意思應該是指“10%下的靜置衰減速度要慢于50%”。
對于大多數人使用手機的情景來說,當他面臨“我是讓手機電池處于50%電量狀態,還是10%的電量狀態”的抉擇時,通常是處于以下幾種情況:
Case1:“我現在手機電量50%,雖然充電線就在旁邊,我還是決定用到10%再去充電”。——這相當于增加了循環衰減,而去減少靜置衰減,是得不償失的。雖然說,從50%往10%的往下擼放電是不衰減的,但放了的電肯定是要再充電擼回來的啊,是跑不掉的。
Case2:"我現在手機電量10%,但暫時不充電,準備等出門前2小時再充電到50%或100%"——這種策略,在不增加循環衰減的速度下,的確是減少了靜置衰減,會優化電池壽命。這種情況我在原回答的“最優”策略中也提到了。這種“最優”策略的實施依賴于“智能充電器”,而為了保護成本只有幾十元的手機電池,去增加一個智能充電器,在成本上是不劃算的,在市場上也是消費者不喜歡的。因此這種策略一般是不可行的。
Case3:“我現在手機電量是100%,今天計劃用電10%。我準備一口氣用到10%,而不是先用到55%充電,再用到55%”——誠然,“一口氣用到10%”的策略,是比“先用到55%充電,再用到55%”要有優勢的。但這種優勢的代價就是放棄了中途充電的機會,而增加了把電用光的風險。這種策略的先決條件是“我100%確定今天我只用90%的電,而不會更多”。其實這個問題可以類比電動汽車的里程焦慮問題(Rangeanxiety),這是阻礙電動汽車普及的一大因素。對于普通手機消費者來說,這種策略一般是不可行的。
以上回答也許并不是無懈可擊,不過就能夠提出此問題的研究者來說,已經足以理解我想表達的意思了。因此:
本答案最前面直接給出的結論是不變的。
后面只要不是非常致命的質疑,我就不詳述回答了——那就違背了傳播知識的本意。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