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能取暖。結合取暖區域的熱負荷特性、取暖規模、電力資源等因素,在與電網公司做好充分銜接、落實配套電網建設改造、保障電力安全供應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發展電取暖。在商場、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場所和新型社區,優先選用空氣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熱泵取暖,提升電能取暖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大型商場、辦公場所、酒店等晝夜冷熱負荷變化較大的建筑配套建設電蓄熱(冷)設施,促進電力負荷的移峰填谷,降低運行成本。在不具備市政集中供熱的區域,優先推廣熱泵、蓄熱式電鍋爐等集中供熱技術;對于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區域,優先推廣家用空氣源熱泵技術,或合理選擇使用蓄熱式電暖氣、碳晶電采暖等分散式電采暖技術。到2022年,全省電能取暖面積達到3億平方米以上。
地熱能供暖(制冷)。充分發揮我省地熱能資源儲量大、分布廣等特點,因地制宜、規范有序推廣使用集中與分散式取暖。積極推動中深層地熱能取暖,根據地熱能資源分布及供熱市場需求,在“取熱不取水”的原則下,采用“采灌均衡、間接換熱”或“井下換熱”的工藝技術,在魯西北、膠東、魯中(西)南等地熱資源相對富集地區,采用“集中式與分散式相結合”的方式推進中深層地熱能取暖。大力開發淺層地熱能取暖,按照“因地制宜,集約開發,加強監管,注重環保”的原則,采用熱泵技術為主,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取暖(制冷),經濟高效的替代散煤取暖。到2022年,全省地熱能取暖面積達到7000萬平方米左右。
生物質能供熱。充分發揮我省生物質能資源儲量大、品種多、分布廣等優勢,按照就地收集、就地消費原則,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供熱。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按照熱電聯產集中取暖規劃建設,作為縣城及周邊鄉鎮、農村社區的重要熱源;結合用熱需求和技術經濟可行性,對已投運農林生物質純凝發電項目有序進行供熱改造,積極為周邊城鄉居民及工業園區企業供暖、供氣。在落實環保、選址、垃圾資源及社會風險評估的前提下,穩步推進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熱電聯產項目。在生物質資源豐富的地區,科學規劃布局建設分布式生物質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銷售基地,采用生物質鍋爐和生物質節能環保爐具等方式,為城鄉公共服務設施、新型農村社區集中供暖和農戶分散供暖。力爭到2022年,全省生物質能供暖面積達到1.5億平方米左右。
太陽能供熱。依托我省太陽能資源和光熱產業優勢,大力推廣“太陽能+”多能互補熱利用模式,實現太陽能與空氣能、地熱能、生物質能、天然氣、電能等多能互補,采用集中式與分布式相結合的方式,在條件適宜的小城鎮、民用和公共建筑上推廣太陽能供暖系統;在農業大棚、養殖場等用熱需求大且與太陽能特性匹配的行業,充分利用太陽能進行供熱。到2022年,全省“太陽能+其他”清潔能源取暖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左右。
核能供熱。密切跟蹤低溫供熱堆技術商業化應用成熟度,借鑒北京燕龍泳池式低溫供熱核反應堆的技術應用,積極推進核能示范項目研究論證,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海上浮動堆和小型低溫供熱堆示范項目前期工作。
3.綠色交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為核心,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創新發展模式,積極推進綠色交通省份建設。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以城市公交車、公路客車、出租車等客運以及環衛、物流、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用車為重點,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不斷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比例和規模,形成新增道路運輸車輛以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輛為主的發展格局。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務出行市場化保障體系,大力推廣“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促進新能源汽車在公務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廣使用。2019年起,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特別是用于機要通信、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全部選用新能源汽車。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的財稅優惠政策,建立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化發展的有效機制,鼓勵和支持居民優先購買和使用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提升汽車節能環保標準,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車使用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實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導居民綠色出行。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力爭達到50萬輛。
充電基礎設施。圍繞充電基礎設施與電動汽車協調發展,加快構建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公交及出租車場站等配建的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位等配建的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以獨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兩側配建的城際快充站為補充,以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為支撐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體系,保障電動汽車順暢出行。到2022年,全省充電基礎設施保有量達到10萬個以上。
新模式、新業態。創新“新能源汽車+互聯網”業務新模式,推進租賃業務與現代信息平臺融合,支持充電裝備制造企業開展運營模式創新。積極探索車輛共享、分時租賃、整車租賃等模式,鼓勵社區、園區等區域建設共享充電樁,打造新能源汽車領域新模式、新業態,帶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

(五)培育壯大5大產業集群。依托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各自區位優勢、產業優勢、技術優勢,實施重點區域培育發展戰略,加快推進科技創新,推動人才、技術、資本等各類生產要素快速聚集、高效整合,著力培育壯大5個核心競爭力強、產業層級高、產業鏈條完整、特色優勢突出的新能源產業聚集區,有力帶動全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規模化、集群化發展。
1.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以濟南、濰坊、聊城為重點,支持骨干企業做大做強,加快發展新能源高檔客車和載貨車以及環衛、醫療、園林等行業專用車,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打造全國一流的節能與新能源商用車生產基地。以青島、淄博等為重點,發展新能源乘用車項目,促進新能源乘用車提升檔次、快速發展,實現傳統汽車與新能源汽車轉換接續,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車生產基地。以青島、淄博、棗莊、濰坊為重點,加快突破技術瓶頸,大力發展純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基地。支持淄博市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用高性能電機,擴大生產規模,建設先進電機產業裝備生產基地。
2.核電裝備產業集群。以濟南、煙臺、威海為重點,著力發展百萬千瓦級及第三代、第四代核電裝備研發制造,圍繞華龍一號、AP1000、高溫氣冷堆、海上浮動堆等相配套的核電用鋼制安全殼、結構模塊、設備模塊、一體化堆頂組件、核電法蘭、鑄造主管道、壓力容器、穩壓器、主泵泵殼、核燃料處理設備等核電關鍵設備,強化自主研發能力建設,壯大產業規模和競爭實力。支持煙臺國家級核電研發中心和核電領域檢驗檢測中心、濟南核電材料及核壓力容器基地、威海核能利用國際創新示范園建設,穩妥推進海上清潔能源綜合供給平臺、低溫供熱堆等核能綜合應用項目,打造世界知名的集核電材料研發、核電裝備制造、核電站建設與運維、中低放核廢物處理、核設施退役后處理、核能多領域應用等于一體的核電產業集群和核技術創新集成基地。
3.智能電網及儲能產業集群。依托濟南、泰安,著力發展特高壓及超高壓輸變電設備、智能變電站成套裝備、智能配電網成套設備、用戶端智能化成套裝備等裝備研發制造,打造千億級特高壓輸變電設備產業基地。支持濟南、青島、淄博、煙臺、棗莊、東營等市,加快發展輸電線路在線監測設備、電網信息智能傳感檢測技術及裝備、變電站智能巡檢機器人、電站智能清洗機器人等高端裝備,打造清潔高效發電設備、高壓輸變電設備、智能配電設備等研發生產基地。加快建設國際先進的高端輸變電及智能電網裝備制造基地。
4.氫能產業集群。以濟南、青島、濰坊為重點,立足前沿、打造尖端,綜合推廣利用氫能源。積極推進濟南“中國氫谷”建設,推動氫能制備、儲運、加氫基礎設施和燃料電池關鍵零部件以及關鍵材料等方向領先的中央企業在我省落戶。依托濟南、濰坊等市骨干企業,建立氫燃料電池創新中心,加快突破核心技術,盡快實現產業化,建設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相關的動力系統、核心部件及關鍵零部件生產基地,力爭在氫燃料電池汽車發展上走在全國前列。
5.海上風電制造與應用產業集群。以青島、煙臺、東營、濰坊、威海、日照、濱州等市為重點,圍繞海洋強省戰略組織實施和“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規劃建設,加快推進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風電設備研制及使用,帶動相關配套裝備產業發展,建設高端海上風電裝備制造基地。支持蓬萊爭取國家級海上風電檢測基,帶動風機制造、海洋裝備、技術研發等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按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科學推動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支持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波浪能、潮流能等融合發展,形成產業發展與推廣應用相互配套、協同發展的建設格局。
(六)組織實施5大重點工程。圍繞培育新能源領域新動能,扎實推進創新能力提升、質量品牌建設、產業與應用融合示范、區域能源轉型示范、“互聯網+”智慧能源等5大重點工程,有效支撐新能源產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1.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效整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以及骨干企業等優勢單位資源,圍繞新能源汽車、核電、儲能、氫能、海洋能等關鍵領域培育創新載體,搭建一批對全省新能源產業發展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高層次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加快推進山東煙臺國家級核電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和運作機制搭建,打造開放共享的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等平臺建設,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創新體系,加速技術成果產業化。到2022年,力爭打造3-5家全國領先的新能源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成5-10家產學研合作的省(國家)級創新中心,并引導其建成集共性技術研發、業態模式創新、人才引進培養、成果轉化等職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創新載體。
2.質量品牌建設工程。深入實施質量強省和品牌戰略,完善新能源企業產品質量標準體系,提升企業質量控制能力,加強品牌培育,支持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引導企業實施質量提升計劃,推進企業加強技術研發、成本控制、營銷服務等能力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建設質量動態評價系統,持續提升產品品質和服務能力,增強企業產品綜合競爭力。圍繞新能源重點領域及前瞻產業,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形成規模優勢的新品牌。實施“專精特新”工程,培育“單項冠軍”,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特色品牌。推進“山東制造”品牌建設,加強品牌文化內涵設計推廣,強化產品質量標準提升,推動新能源產業“山東制造”向“山東質造”轉變,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實現品牌高端提價值。
3.產業與應用融合示范工程。圍繞加快新能源推廣應用與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水平,推動技術、資本、人才等各類要素在一定區域內集聚,加快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提高產業區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與開發利用一體化水平,打造產用融合發展示范區,實現應用促進產業、產業支撐應用良性發展格局。聚焦我省未來核電、海洋能綜合利用、氫能、海上風電等新能源發展重點領域,依托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和重大技術平臺,著力打造產城融合、產用耦合、產研結合、多位一體的現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區。

4.區域能源轉型示范工程。以新能源示范城市(產業園區)、綠色能源示范縣既有工作為基礎,在可再生資源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管理有基礎、經濟承受能力強的區域,通過統籌規劃、優化設計、系統集成、體制機制創新,因地制宜實施傳統能源與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協同開發利用,擴大可再生能源在區域供熱、供電、供氣、交通、建筑等各領域的應用,顯著提高區域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促進區域能源生產和消費轉型升級,逐步建立適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技術路徑、商業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體系。

5.“互聯網+”智慧能源示范工程。以青島中德生態園、濟南積成工業園、泰安泰開工業南區等國家級新能源微電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為引領,在產業園區、大型商務區、大學城、交通樞紐中心等重點區域,加強終端供能系統統籌規劃和一體化建設,通過可再生能源發電、儲能技術、冷熱電三聯供和微電網等集成應用,探索發輸儲配用一體化的技術應用和商業運營模式示范,同時強化能源需求側管理,推動新能源就地生產和就近消納,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圍繞促進新能源消納,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積極推進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儲能示范項目建設,促進儲能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加快推進“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圍繞用戶需求,集成電網、企業、交通、路況、氣象、安全等各種數據,建立電動汽車用戶綜合服務系統,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拓展平臺增值業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省級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省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協調,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要立足職能、主動擔當,抓好重大事項推進落實,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牽頭推進新能源產業推廣應用、裝備制造、科技研發等各領域發展;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要創新思路、積極作為,從破解土地制約難題、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統籌規劃布局、推進清潔取暖,科學指導海域使用、開展海洋能利用試驗示范,加強電力供應保障、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等方面提供務實有效的政策配套;省統計局要完善新能源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實施跟蹤監測,為科學監測、科學決策、強化考核提供支撐。各市要依托新舊動能轉換相應工作機制,聚焦重點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要素保障,全力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
(二)加大體制機制創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權利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督同步加強的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改進優化政務服務、健全法制保障體系,建設包容創新、審慎監管、運行高效、法治規范的服務型政府。完善以負面清單為主的產業準入制度,除國家規定必須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外,最大限度地放寬投資準入,營造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安全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完善相關政策法規、決策和激勵機制,建立完善保障新能源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制度體系和長效機制;深化電價改革,探索建立反映市場供需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新能源價格體系。貫徹更加包容和鼓勵創新的治理理念,針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降低準入門檻,推行動態審慎監管,包容處于發展初期的新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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