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假過后,深圳沃特瑪股權歸宿問題依然未落定。9月30日,長園集團(600525.SH)發布公告,自2015年8月4日停牌以來,10月4日起就收購深圳沃特瑪涉及的重大資產重組事宜,繼續申請停牌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據長園集團9月30最新公告顯示,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為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除公司全資子公司拉薩市長園盈佳投資有限公司外的全體股東。)重組標的即通過發行股份購買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88.8889%的股權。
沃特瑪成立于2002 年,注冊資本近6000萬元,是國內最早成功研發磷酸鐵鋰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汽車啟動電源、通信基站后備電源、風光儲能及家庭儲能電池系統解決方案,并率先實現規模化生產和批量應用的磷酸鐵鋰電池企業之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要技術指標處于國際領先水平。最主要的產品是32650磷酸鐵鋰動力電池。裝配節能與新能源客車總量近1.3萬輛。
按照之前長園集團的公告顯示,截至2014 年10 月31 日,沃特瑪總資產為11.7億元,凈資產為7954.萬元,凈利潤為2936.25 萬元(未經審計)。如果按照最近一次長園集團增資深圳沃特瑪的股價計算,此次涉及交易金額近8億元。
公告稱,自8月4日長園集團重組停牌以來,此次針對深圳沃特瑪具體重組方案尚在論證、溝通中,故尚未簽訂相關重組協議。由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事項較多,相關資產的盡職調查及審計、評估等工作程序較為復雜,未能按原計劃于 2015年 10月 4日前復牌。
其實,這場收購本應來的更早一點。早在2014年12月長園集團就以1 億元增資深圳市沃特瑪,換得沃特瑪11.11%股權。
然而,7月份以來出現的幾起新能源汽車的安全事故,使得資產重組方案依然限于嚴密的論證當中,其審計、評估等工作也驟然趨于復雜。沃特瑪此次能否順利轉身,也許包括投資者在內的所有人都在謹慎的論證和估算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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