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國內光伏企業中有部分已拿到補貼,但補貼發放不及時、補貼拖欠的現象仍然存在。

發改委座談會細節揭秘 光伏轉折性信號出現?

“531”新政的當頭棒喝和組件價格的“地裂山崩”之后,中國光伏業終于迎來一個久違的利好。

10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下稱《通知》),對5月31日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531”新政)實施中的有關事項做了進一步說明。

《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對于已開工未并網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考慮到戶用光伏從申請并網到實際并網一般需2-3周,明確給予戶用光伏一個月的緩沖期,最大程度將《通知》發布前已開工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范圍之內。

對于地面普通光伏電站項目,《通知》規定,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范圍(含不限規模的省級區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運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屬競爭配置的項目,執行競爭配置時確定的上網電價。

被“531”打亂節奏的市場

這是一個很多投資戶用光伏項目的從業者期盼已久的政策。

按照往年的經驗,6月30日才是光伏補貼調整的截止日期,因此大量分布式光伏、尤其戶用光伏項目都按照6月30日前并網的日程表來制定投資建設計劃。但突如其來的“531”新政打亂了所有節奏。

按照5月31日印發的這份《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才被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

也即,原本以為只要6月30日前并網就能拿到國家財政補貼的項目,一瞬間面臨著補貼沒有著落、投資將打水漂的窘境。

這是“531”新政前光伏行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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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531”新政之后,行業變成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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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股的股價則成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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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新政在國內光伏行業引發極大震動。不少光伏從業者在當時一篇報道的評論區這樣點評:

發改委座談會細節揭秘 光伏轉折性信號出現?

記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31日后,戶用光伏市場基本停滯,一些5月31日至6月30日并網的戶用光伏經銷商因涉及貸款、安裝等多方面環節,在補貼沒有明確的情況下深陷各種糾紛。

如山東某經銷商手里的5月31日至6月30日并網戶用光伏項目總規模共1兆瓦,其中部分為客戶全款安裝,其余全為銀行貸款。在新政發布后,該經銷商試圖與已簽約客戶溝通停建部分電站,但因部分設備已入戶,客戶紛紛要求違約賠償;有的電站則已安裝完但未并網,遭遇的損失更大。

在此期間,大量戶用光伏經銷商在撥打相關政府部門電話未得到明確反饋后,開始每天相互提醒:“大家今天有沒有給國家能源局打電話?”

轉機來臨

轉機始于兩個多月前。當時,業內傳聞“戶用630”文件已在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走發文流程,但出于種種原因,文件遲遲未能公布。

國慶節后的一個座談會則成為了轉折點。

今年國慶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國內12家光伏企業的負責人被一紙通知叫去參加一個光伏發電價格政策座談會,開會地點是發改委北樓728會議室。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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