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范》對電動自行車的部分技術指標進行了調整,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并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調為25公里/時 擬設置半年到一年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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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就新修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召開發布會并答記者問。新《規范》對電動自行車的部分技術指標進行了調整。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并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電動自行車事故多損失大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產品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部分指標超出了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例如,現行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超過20km/h,但目前實際使用中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40km/h;現行標準規定整車重量不超過40kg,但部分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超過70kg。這些產品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引發的交通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亡。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傷6.35萬人、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5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年均分別上升8.6%和13.5%。

此外,近幾年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逐漸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電動自行車引發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災事故累計達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引起社會公眾強烈反響。所以,迫切需要對現行標準進行修訂,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標準修改重點是堵漏洞強功能

會上,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司長高延敏介紹,此次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主要安全性能加以提升,可歸納為“二二一二”這幾個方面。其中第一個“二”是堵住了兩大漏洞,第二個“二”是適當提高了兩項指標,第三個“一”是強化一項功能,第四個“二”是增加了兩項安全內容。

首先是堵住了兩大漏洞。第一個漏洞,現行標準是部分條款強制,修訂后改為全文強制,所有條款必須強制執行。第二個漏洞,現在電動自行車出廠以后有改裝現象,導致速度超出現行標準規定,因此在新標準中,我們增加了防篡改的要求,防止產品出廠后進行改裝。

其次是適當提高了兩項指標。第一個是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第二個是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

第三是強化了一項功能,就是強調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這是電動自行車能夠納入非機動車管理的必要前提。

最后就是增加了兩項安全內容,包括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兩個方面。

高延敏稱,以上這“二二一二”七個方面,應該是對現行標準最核心的調整和完善。

新標準設置1年過渡期

新標準從發布到正式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具體以標準正式發布稿規定的時間為準。在新標準正式實施前,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新標準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新標準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新標準的產品。

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對于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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