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預警度:反映上市公司在網絡中的輿情警戒級別。

一、輿情概述


廣東證監局于3月6日下達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集中曝光佛山照明過往年度在信息披露環節的諸多違法違規舉動。在隨后的一個月內,佛山照明的股價下跌了近15%,致使二級市場投資者損失慘重,引發了A股股民為保護自己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佛山照明賠償金額總計103652.89元。在A股股民索賠案尚未有定論下,6月18日《廣州日報》一篇名為《佛山照明虛假陳述再發酵》的文章再度將佛山照明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文中指出,佛山照明的虛假陳述,使得B股股民損失慘重。加上港幣不斷貶值,事實上B股股民比A股投資者損失更大。因此,現階段B股投資者也開始要求索賠。媒體根據流通盤以及股價落差估測,佛山照明或將面臨過億元的訴訟。針對是否收到法院訴訟傳票的問題,佛山照明在投資者互動平臺上表示,公司管理層會力爭以良好的業績回報股東,但公司至今并未收到傳票。


二、輿情傳播分析

(一)輿情傳播范圍分析


截至6月18日13點,佛山照明虛假稱述再發酵一事相關新聞傳播量統計如下:傳統媒體13篇(《廣州日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揚子晚報》等),網絡媒體187篇,股吧和論壇28篇,微博264篇。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鳳凰網以及網易財經等多家網絡媒體轉載了相關報道。


圖1 輿情傳播類型分析

(統計時間:6月18日0:00點至6月18日13點)


(二)輿情傳播熱點分析


1、媒體報道熱點


《佛山照明虛假陳述再發酵》由《廣州日報》首發,經人民網18日上午7點轉載后引起了其它網媒的關注,僅2個小時內轉載量就高達48篇,但原創性觀點較少。影響力較高的主流媒體對此關注度較高,如新華網、光明網、中國廣播網、中國新聞網等均加入了轉載行列,對佛山照明造成的負面輿情應對壓力增大。


2、微博熱點


微博方面對佛山照明的關注度較低,新浪微博名為“于清教”的發布了一條關于佛山照明決定清算注銷廣東佛照國軒動力電池有限公司的微博內容引起了部分網友的關注。轉發量22條,評論8條。



(三)佛山照明近期關注度變化

14日,媒體報道佛山照明圍繞在股價波動方面,媒體關注度、網民關注度和輿情關注度三項指標熱度較低,股價翻紅。

15日和16日,恰逢周末,輿論對佛山照明的關注度較低。


17日,發布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稱審議通過關于清算注銷廣東佛照國軒動力電池有限公司的議案,引起了媒體關注度、網民關注度和輿情關注度三項指標開始走高,股價止跌企穩。


18日,受《佛山照明虛假陳述再發酵》一文影響,佛山照明輿情關注度持續上升,截止下午1點30分,股價下跌1.4%。


圖3 佛山照明近期關注度變化

(統計時間:6月14日0:00點至6月18日13:00點)


注釋:


輿情預警度:反映上市公司在網絡中的輿情警戒級別。通過計算網絡中負面報道、負面討論等綜合得出。輿情預警度同時研究“量”與情感傾向。得分越高,說明該主體在網絡中形象越偏向負面。


輿情關注度:綜合反應上市公司受媒體和網民的關注程度。通過對主體的報道、媒體重要性、網民對主體的討論熱烈程度等綜合得出。輿情關注度得分越高,說明該主體受關注程度越高。


媒體關注度:指事件或公司、人物受媒體的關注程度,通過計算網絡中媒體對主體的報道、媒體重要性等綜合得出。關注度僅研究“量”的變化,不考慮情感傾向。關注度得分越高,說明網絡中該主體受關注程度越高。


網民關注度:指事件或公司、人物受網民的關注程度,通過計算網民對主體的討論熱烈程度等綜合得出。關注度僅研究“量”的變化,不考慮情感傾向。關注度得分越高,說明網絡中該主體受關注程度越高。


(四)負面輿情應對壓力變化

圖2 佛山照明負面輿情應對壓力走勢圖

(統計時間:6月14日0:00點至6月18日13點)


從上圖可以看出,佛山照明在6月14至16日之間,因無重大新聞事件發生,負面輿情應對壓力較小。而6月17日的決議公告和6月18日的虛假陳述二次發酵使得佛山照明的負面報道數量所占比例增加,負面輿情應對壓力也持續增大。


(五)互動平臺熱點

信披違規事件爆發的初始階段3月上旬,投資者在互動平臺上對維權方面的問題咨詢的較多,而佛山照明也給出了較為耐心的回復。4月上旬開始更多投資者開始詢問佛山照明是否收到了法院傳票,佛山照明對此一直持否認的態度。4月下旬開始至6月18日下午1點,投資者似乎對信披違規一案的關注度降低,更多的投資者關注于佛山照明持股17.5%的合肥國軒是否擁有一項名稱為石墨烯復合的鋰離子電池復合正極材料的專利。佛山照明官方回復并不知情,但投資者表示已詢問過合肥國軒確實擁有這項專利,而佛山照明的回答顯示出企業對經營不負責任的態度。


三、各方觀點

(一)媒體觀點

B股股民損失更重

雖然目前絕大多數要求索賠的都是A股投資者。其實,相比A股投資者,B股股民損失更重。一方面,港幣不斷貶值,另一方面股價下跌。(6月18日 《廣州日報》)


(二)律師觀點


1、訴訟索賠條件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證監會處罰及相關公告等材料,A股投資者只要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含該日)期間買入該股,并且在2012年7月6日及以后賣出或持續持有股票至今,且存在投資差額損失的,即符合起訴的條件。由于B股交投不活躍,交易清淡,從2012年7月6日起算至2013年6月5日,換手率較低。因此,目前,對B股股民而言,只有在2012年7月6日后賣出粵照明B且存在損失者,方可提起訴訟索賠。(6月18日《中國網》)


2、投資者應該獲得賠償。


知名維權律師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表示,因佛山照明公司虛假陳述行為被曝光,佛山照明股價下跌,致使投資者權益受到損失。對此,佛山照明公司理應為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承擔由此產生的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6月17日《21世紀經濟報道》)


(三)網友觀點

佛山照明迷失方向


微博網友“陸君at北京”:連續兩條關于佛山照明的負面消息,佛照這是怎么了?相比同型企業浙江陽光,佛照在鋰電的大潮里迷失了分寸。

微博網友“于清教”:佛山照明禍不單行,任何企業都必須為自己的冒進、炫耀埋單!企業比的不是規模,而是耐力和健康。

微博網友“寧波墨西科技”:百年以上的企業,都是專注于某一個行業的,在中國,很多企業做大了,就什么行業都要介入。


斷臂求生“賣鋰電”有魄力

微博網友“黃繼宏linda”:真希望每個企業都有此魄力,對自己不熟悉的行業能忍痛割愛、壯士斷腕,不盲目投資,讓專業的企業和人做專業的事,行業也就不會那么亂了。

互動平臺網友:公司明確主業這方面很好,國內市場要穩中求進,國際市場要有眼光,輔業要有好的管理,良好的溝通,隨時多方面多渠道了解情況,攤子鋪開,就看管理了,希望今年走個好的開局。


不看好未來發展

互動平臺網友:LED那塊資產已經被佛照洗掉了,別指望這幫管理層能做出啥好事來,現在他們是身在曹營心在漢,早日掏空走人是他們的目標,反正企業賣給西門子了,沒有必要維護老外的利益。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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