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由中國社科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學輿情研究實驗室聯合主辦的“2013年《輿情藍皮書》發布會”在滬舉行,會上正式發布了上海交通大學輿情研究實驗室、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2013輿情藍皮書《中國社會輿情與危機管理報告(2013)》。
藍皮書指出,輿情對公共政策的影響加深,新聞記者和意見領袖發揮重要作用。
隨著互聯網成為民意表達的公共空間,公共輿論成為公民影響政治生活的重要路徑。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輿情事件成為民意輸送政府決策部門的刺激源,許多事件暴露了沉積已久的矛盾和需求并影響到政策議程,諸多輿情直接促發了相關立法或政策的制定與修改。從2003年的“孫志剛事件”、“非典疫情”到近年發生的“廈門PX事件”(2007)“三鹿毒奶粉事件”(2008)“云南看守所‘躲貓貓’事件”(2009)、上海釣魚執法(2009)、甘肅校車事故(2011)“貴州畢節兒童悶死事件”(2012),網絡輿情迅速匯聚輿論壓力,直接指向政府原有政策疏漏和保障不力問題,催促諸多重要法律法規出臺、許多公共決策的發布、修訂或廢除。
1、推動公共政策制定或修改的事件逐年遞增,主要涉及環境、食品安全、教育和弱勢群體保護等問題。
2003-2012年熱度較高的5000起熱點輿情事件中,直接推動政府決策部門作出立法、政策廢除、政策修改、人大政協提案等的輿情事件共有423起。隨著互聯網的民意表達機制愈來愈廣地為人們所接受和熟用,影響公共政策的事件十年來占比逐年遞增,從2003年1.9%至2012年占比接近三成。其中,2003年至2009年推動政策的事件所占比例均在10%以下,計數介于8起(2003)到42起(2005、2009)之間,2010年影響公共政策的輿情事件為44起,占比10.4%,2011年和2012年數量激增,分別增至77起和125起,占比達到18.2%和29.6%。十年來推動公共政策的事件主要涉及環境污染、食品安全、教育問題、弱勢群體保護(如兒童、老年人、婦女保護)等問題。
環境污染通常因企業的生產、排污不當,危及到一定區域人民的健康生活,引起民眾對相關政策部門處理的急切需求,這類事件推進了《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制定以及相關環境政策的調整。典型案例如“廈門PX項目”(2007)、“無錫水危機”(2007)、浙江臺州血鉛超標事件(2011)、“武漢大面積霧霾”(2012)、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2012)等,均對公共政策的提案、修改、廢止等有重要影響,網絡輿論是民眾利益表達和抗議的重要工具和途徑。
2008年來以三鹿奶粉事件為首的食藥品安全問題熱現,促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的頒布,接連發生的“地溝油”、“毒膠囊事件”、“佛山企業購工業鹽水制醬油”、“央視主持人趙普曝老酸奶果凍或破皮鞋制成”、“海天致癌醬油案”等食品安全事件也一再引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政策調整,這類事件均以產品和服務質量為輿情初始原因。
教育問題和弱勢群體保護問題,歷來是熱點公共話題,相關公共事件不斷,近年來關于異地高考政策、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占坑班”、教師終身制、貧困地區教育救助、教師素質標準等相關政策均有系列討論和修改;而弱勢群體保護問題主要涉及老年人保護(如《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兒童保護(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貧困群體保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營養改善計劃》)等。
2、新聞記者在輿論影響公共政策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417起已推動公共政策的有效樣本中,網絡新聞和報紙首曝的事件共占六成,分別有132和122起,顯著高于電視(5.0%)、廣播(1.2%)、雜志(0.2%)、通訊社(5.8%)、論壇社區(4.6%)、博客(1.0%)、即時通訊(0.2%)、微博(9.1%)、官方網站(12.0%)的曝光率之和。
報紙報道者主要是專業的新聞記者,網絡新聞大多為傳統紙媒的延伸,主要的信息來源也依靠于新聞記者。因此,影響公共政策的事件中,新聞記者作為社會信息的重要挖掘者、監督員、傳遞者和把關人,深刻影響著公眾議程和政策議程。新聞記者的調查性報道、選擇性報道均極大依賴于記者和媒體的“把關”,對不同議題施加不同的關注度和報道方式,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公眾意見的焦點,如2003年孫志剛事件就是由《南方都市報》刊登的《一大學畢業生因無暫住證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一文,進而引起廣泛輿論討伐,而促使《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節》的發布和實施,媒體記者的新聞調查、挖掘、生產、傳播,對于公眾議程和政策議程有莫大的影響。
此外,微博、論壇等其他各媒介曝光的事件,也同樣會進入到新聞媒體的議程,新聞媒體作為社會專業的信息工作者,對公眾議程和政策議程設置作用顯著高于個人,也高于一般機構或團體(信息管理者(政府)或傳遞者(意見領袖)除外)。
3、意見領袖參與輿論對推動公共政策具有重要作用
藍皮書報告指出,推動公共政策的事件中,有10.4%的事件有意見領袖參與,而未推動公共政策的事件,只有6.7%有意見領袖參與。
以上海釣魚執法為例,上海某外企白領張暉于2009年9月8日好心搭乘胃疼陌生人,被上海市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認定為非法營運。他隨即在天涯論壇發帖,揭露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以“釣魚”手段非法取證,引起網民熱議。而張暉的帖文在被“80后”作家韓寒的博客轉載,網民的點擊率在短時間內就翻了近三倍,飆升至48萬人次,跟帖評論亦達6000多條。意見領袖韓寒對該事件的參與無疑對事件發展有極大的助推作用。距離“釣魚執法”事件后8個月,2010年6月7日,上海市政府發布《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上海市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明文禁止“釣魚執法”。
意見領袖參與輿論,一方面促使輿論升溫,擴大了輿情事件中媒體、網民和相關政策部門的關注度,另一方面也對輿論具有較強的引導作用,意見領袖是信息傳播的重要中心節點,同樣具有強大的議程設置功能,在影響公共政策中具有重要作用。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