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在近日公布“第二季度34個重點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中,天能電池依法被罰款30萬元并責令二、三期停產整治的處理結果。之前4、5月《中國環境報》連續兩次整版報道天能電池江蘇工

7月31日,環保部在其網站公布“第二季度34個重點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中,天能電池依法被罰款30萬元并責令二、三期停產整治的處理結果。之前4、5月《中國環境報》連續兩次整版報道天能電池江蘇工廠的污染情況,8月2日CCTV經濟半小時再次用30分鐘的時間全面深入報道了該污染事件。

據悉,當地百姓反映宿遷市沭陽縣天能電池廠環境污染,影響了居民生產生活一事屬實。環保部的處理意見認為:群眾反映的沭陽縣天能電池廠實為沭陽縣經濟開發區內的浙江天能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生產基地和基地下屬的4家公司。沭陽縣環保局對基地下屬的天能集團江蘇科技有限公司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和鉛泥、鉛膏露天堆放的違法行為,依法處30萬元罰款,已執行到位。對該基地部分廢氣治理設施擅自停運、二期工程產品與環評批復不符、三期工程超期試生產、危廢堆場不規范等問題,江蘇省環保廳責令二期、三期工程停止生產,嚴格履行環評批復要求,限期整改。該公司二、三期工程停產整治,并編制環評修編報告。

江蘇省環保廳督促當地政府盡快開展沭陽縣經濟開發區規劃環評工作,優化調整開發區發展規劃;督促該公司落實環評批復要求,盡快開展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河流底泥的定期監測。江蘇省環保廳加強對環評機構的管理,督促其提高環評質量;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監管,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執行到位。江蘇省環保廳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

中國電池雜志-中國電池網將繼續關注該事件的進展。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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