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芬蘭共和國國家技術創新局關于中芬中小企業清潔技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科技部與芬蘭國家技術創新局(Tekes)現啟動2014年度中芬中小企業清潔技術創新合作項目征集工作。
一、項目類型和支持重點
2014年度中芬中小企業清潔技術創新合作項目支持類型包括:研發項目和交流項目兩類,以研發項目為主。研發項目重點支持:
1、節能與能效(包括工業節能、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
2、廢棄物綜合利用
3、污染物控制
4、霧霾治理
5、水處理
二、申報條件
1、按中方有關規定界定的中小企業。
2、申報項目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支持國內中小企業與芬方合作機構聯合研究開發清潔技術。重點支持填補技術空白的研發項目。
(2)引導國內中小企業轉化中芬清潔技術合作成果。重點支持國內中小企業應用中芬聯合研發成果,開展技術延伸研究及小試、中試等活動,推動技術成果產業化的研發項目。
(3)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從芬方合作機構引進國際先進清潔技術并進行本土化研發改造。
(4)促進國內中小企業與芬方合作機構加強清潔技術交流與合作。重點支持國內中小企業參加芬方合作機構組織的與清潔技術相關的國際會議、考察、訪問等交流項目。
3、每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研發項目課題或一個交流項目。
4、申報項目應具有創新性,已經通過其他經費支持獲得研究結果的項目、重復進行研究(包括與國內現有研究成果內容相同或類似)的項目不得申報。
三、資金支持方式及額度
中芬中小企業清潔技術創新合作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研發項目按不超過項目投資額40%的比例給予資助,每個項目課題最高資助額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交流項目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國際差旅費(僅包括國際交通費、會議費)50%的比例給予資助,每個中小企業最高資助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
1、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將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歐國際合作項目”資金對入選項目的中方執行單位進行資助。
2、對于浙江、江蘇省企業上報的項目,如科技部立項支持,省科技廳優先配套資助,科技部與浙江、江蘇兩省共同資助額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如科技部不立項,但通過省評審立項的,仍可由省科技廳立項資助;浙江、江蘇省級相應科技計劃的項目申報、評審與立項,按兩省相關計劃的規定程序與要求執行。
3、江蘇省、浙江省聯系方式
1)江蘇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聯系人:吳三毛
電話:025-58708856
傳真:025-57714182
郵箱:wusm@jstd.gov.cn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東路39號,
江蘇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
郵編:210008
江蘇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聯系人:王宇
電話:025-85485882
傳真:025-85413153
郵箱:bio-w@163.com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龍蟠路175號,
江蘇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
郵編:210042
2)浙江省科技廳,聯系人:徐興、洪晨鳴
電話:0571-87054043、0571-87055837
傳真:0571-85158548
郵箱:xuxing@zjinfo.gov.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
浙江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
郵編:310006
四、申報方法
1、項目須中芬雙方同時申報,單方申報無效。
2、按照《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科技服務和中歐國際合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科辦計[2014]25號)進行申報。
鏈接:http://www.most.gov.cn/tztg/201404/t20140424_112862.htm
五、申報截止時間:
2014年5月20日前。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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