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政策
對消費者購買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給予補貼。
逐步減少對城市公交車燃油補貼和增加對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
有關地區為緩解交通擁堵采取機動車限購、限行措施時,應當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惠和便利。實行新能源汽車獨立分類注冊登記,便于新能源汽車的稅收和保險分類管理。在機動車行駛證上標注新能源汽車類型,便于執法管理中有效識別區分。改進道路交通技術監控系統,通過號牌自動識別系統對新能源汽車的通行給予便利。
■創新模式
積極鼓勵投融資創新。在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在個人使用領域探索分時租賃、車輛共享、整車租賃以及按揭購買新能源汽車等模式,及時總結推廣科學有效的做法。
■示范效應
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
2014—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擴大應用規模。
■科研舉措
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對新能源汽車儲能系統、燃料電池、驅動系統、整車控制和信息系統、充電加注、試驗檢測等共性關鍵技術以及整車集成技術集中力量攻關。
通過聯合開發,加快突破重大關鍵技術。研究建立車用動力電池準入管理制度。
□馬上就訪
完不成任務城市得“紅牌”
今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20692輛,銷售20477輛,產銷量已超過上年全年數量。“我們已從市場培育期轉為發展期。”工信部部長苗圩稱,此次《意見》是在適應當前新能源汽車發展狀態基礎上,對2012年出臺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出臺后必將激活市場活力,加速新能源汽車健康發展。
激活市場,根本是要激活企業和消費者的動力。“引導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就是要讓企業嘗‘甜頭’,比如商業場所可將充電費、服務費與停車收費結合給予優惠,允許有一定收益。還比如借鑒國際上先進的分時租賃方式,探索新能源汽車發揮更大使用價值等。”苗圩說。
《意見》提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對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使用新能源汽車等也做了比例上的要求。并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標準、目錄,破除當前存在的地方保護現象,規范市場秩序。
“我們將對示范城市進行動態管理,并對沒有完成任務和出現問題的城市‘亮紅牌’,對示范城市進行動態調整。”工信部副部長蘇波說。
□企業反應
破除地方保護保護產業健康
北汽新能源汽車公司總經理鄭剛認為,《意見》是國家層面第一次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方面出臺的指導意見,對于產業的發展,市場的培養有著重要作用。在消費使用環節,免征購置稅有利于釋放市場潛力,使得新能源車由政府主導的集團采購轉變為市場主導的個人購買;在破除地方保護方面,以市場競爭機制實現優勝劣汰,保護產業健康發展;充電設施方面,其難點在于多頭管理,“指導意見”對癥下藥地破解充電難題,對企業有重要意義。
比亞迪汽車 銷售公司副總經理李云飛表示,國家取消新能源地方保護這個政策是非常好并且也非常及時的。其中,作為比亞迪來說最為關注的一點是國家要求各個地區要執行全國統一的標準和目錄,這也意味著之前地方性的新能源推廣目錄要廢止,進一步破除了地方保護。
(京華時報記者潘珊菊李琳琳黃菲菲李業超麥田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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