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但歷史不會簡單的重復。”這句話用在電動汽車的發展歷程上貼合不過了。
沒人會懷疑電動化已經成為了汽車行業的新潮流,但這股浪潮并非今天出現。事實上,在汽車發展的漫長歷史中,電動汽車曾有兩次機會成為主流,走入尋常百姓家,但都抱憾錯失。
》1834年,電動汽車誕生
許多人知道1886年卡爾·本茨發明了汽車,不過在奔馳的內燃機三輪車出現之前,電動汽車就已經誕生,而且比奔馳大了不止一個輩分。

△1886“奔馳一號”三輪車
早在1828年,直流電機之父匈牙利的發明家、工程師阿紐什·耶德利克?nyosJedlik在實驗室試驗了電磁轉動的行動裝置,這算是電動汽車的雛形。
真正意義上的電動汽車誕生于美國人托馬斯·達文波特(ThomasDavenport)之手,采用直流電機驅動,那一年是1834年,比奔馳早了30多年。托馬斯先生因此也獲得美國電機行業的第一個專利。

△首輛電動汽車更像是一輛“板車”
》1859年,可充電電池出現
19世紀下半葉,隨著蓄電池技術的發展,尤其是1859年法國物理學家噶斯頓·普朗特(GastonPlante)發明了可充電的鉛酸電池后,電動汽車在歐美地區的人氣逐漸高漲,并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達到巔峰,銷量一度超過燃油汽車。
“它經濟,不排放廢氣,是理想的交通工具。”——這是1911年《紐約時報》對電動汽車的評價。

△正在充電站充電的電動汽車
》1896年,“換電”模式發明
創新的商業模式也隨之出現。1896年,美國的HartfordElectricLight公司就推出更換電池的服務,買家只買下車輛,但不包括電池,然后在使用時交付充電及保養費。這一項目幫助電動汽車車主行駛了600萬英里的路程。
這,就是今天大家熟悉的“換電”模式了,它比特斯拉的換電方案可是早了100多年。

△美國著名發明家托馬斯愛迪生(ThomasEdison)是電動汽車的堅定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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