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是電動車的動力來源,其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到電動車的使用。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日前發布的電動車蓄電池比較試驗結果顯示,15件受檢樣品中,有兩件樣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不達標項目集中在-15℃低溫容量與充電接受能力這兩項指標。
據介紹,本次比較試驗總計購買了15件樣品,檢測了標志、尺寸檢查、2hr容量、-15℃低溫容量、充電接受能力、耐振動能力、過放電特性、大電流放電特性、開閉閥壓力、安全性和防爆能力等11項指標。
-15℃低溫容量檢測的是蓄電池在-15℃低溫環境中實際所能放出的電量。本次比較試驗發現,標稱由浙江長興永誠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助力車專用鉛酸蓄電池(標稱商標:嘉力得電池 JIALIDE;型號:6-DZM-12),其數據為0.62倍額定容量(標準為0.7倍額定容量)。專家表示,使用此類蓄電池,在寒冷低溫環境下會影響到電動車行駛的使用性能,導致蓄電池無法正常工作。
充電接受能力檢測的是蓄電池接受充入電量的大小。本次比較試驗中,標稱由山東億能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助力車專用電池 (標稱商標:億能;型號:6-DZM-14)不符合國家標準。蓄電池的充電接受能力不達標,會導致其放電容量逐次減少,深放電后充電困難以及壽命短等問題。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