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2月22日,為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優化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管理,便利行業企業申報,結合工作實際,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更新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辦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細化了準入許可工作流程,增加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技術審查要點、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檢驗檢測項目清單及檢驗檢測機構清單等內容,供企業申報企業和產品準入許可時參考。
新能源汽車方面,《指南》明確:
一、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及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
2)申請人是已取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汽車生產企業,或者是已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生產企業。
汽車生產企業跨產品類別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
3)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4)符合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管理規定。
二、申請準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以及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產品相關標準。
3)經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4)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定的安全技術條件。
三、申請新能源汽車產品準入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表。
2)檢測機構出具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檢測報告。
3)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許可
一、申請條件和限制
辦理條件
(一)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并建設完成;
3.有與從事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資金和人員等;
4.有與從事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保障能力等;
5.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及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
2.申請人是已取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汽車生產企業,或者是已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生產企業。
汽車生產企業跨產品類別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
3.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4.符合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管理規定。
(三)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
2.生產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能夠滿足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技術標準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發布的安全技術條件;
3.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準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以及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產品相關標準。
3.經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4.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定的安全技術條件。
數量限制:無限制
禁止性要求:無
二、申請材料
(一)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書(示范文本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制作并公布,詳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
2.根據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辦理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文件;
3.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承諾書。
(二)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審查的文件。
2.《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3.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根據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辦理投資項目手續的文件。中外合資企業還應當提交中外股東持股比例證明。
(三)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及類別、特點、技術功能等情況說明;
2.道路機動車輛產品主要技術參數,包括表征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基本特征的參數,與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安全、環保、節能、防盜性能相關的參數和圖片等;
3.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檢驗資料,包括檢驗項目統計表、樣車情況說明、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零部件檢驗報告可以由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替代);
4.合法使用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商標的說明材料(僅在首次申請包含該商標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時提供)、道路機動車輛產品依法進行環保信息公開情況等其他資料。
(四)申請新能源汽車產品準入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車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表。
2.檢測機構出具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檢測報告。
3.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五)已獲準入許可的企業,申請變更備案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注冊商標、股權結構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變更情形的說明;
(2)變更前后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3)涉及辦理投資項目手續的還應當提交相關的投資項目文件。
2.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變更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技術參數的,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及道路機動車輛同一型號命名等技術規范要求,并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變更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型號、名稱、類別;
(2)變更的原因及內容;
(3)符合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相關技術標準、技術條件的聲明;
(4)相關檢驗項目統計表、檢驗報告等。
3.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變更生產地址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書(示范文本詳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
(2)根據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辦理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文件;
(3)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承諾書。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程序
1.企業準入許可(包括變更事項)申請
申請人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http://www.miit.gov.cn/)政務服務行政許可業務受理系統在線申報,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
2.產品準入許可(包括變更擴展事項)申請
申請人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http://www.miit.gov.cn/)政務服務行政許可業務受理系統在線申報,提交符合上述規定的相關材料。
(二)受理審查程序
1.企業準入許可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收到企業準入申請材料后進行形式審查。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在收到項目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請受理后,通過委托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申請企業進行技術審查。根據技術審查結果、公示反饋意見等,工業和信息化部作出是否同意企業準入的決定。
2.產品準入許可
產品準入許可申請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http://www.miit.gov.cn/)政務服務行政許可業務受理系統在線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產品的標準法規符合性進行技術審查,通過部門戶網站公示申請準入的車輛新產品相關信息。根據技術服務機構的產品技術審查結果、公示反饋意見等,工業和信息化部作出是否同意產品準入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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