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處罰?執法遭遇尷尬
從生產到銷售,低速電動車就這樣一路綠燈上了路。那么,這么多的違法行為,也沒有人管嗎?
實際上,由于低速電動車的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很多地方交警也進行過專項行動,但是,收效并不明顯,執法上也存在尷尬之處。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余凌云:(低速電動車)它一旦上路以后,交警在管理上就馬上遇到這些問題。你要是說按照非機動車管呢,它從標準上來講,它很多是符合機動車的標準——速度很快,質量很大;如果你要按照機動車去管理呢,它又沒有在機動車目錄里頭,所以你管理起來就沒有依據。
周文輝:交警一但遇到這種車應該怎么處罰,沒有一個特別對應合適條款,很多地方無牌無證去處罰,這個我覺得也不是特別合適。
專家建議:治理須從源頭開始
低速電動車一方面解決了部分人群的出行需求,另一方面,生產企業未經許可進行生產,產品普遍安全性能低、質量差,駕駛人及車輛大多無證無照。這種無序發展肯定擾亂了正常交通秩序,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專家也給出了建議。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王俊秀:源頭上首先限定這輛車,嚴格它的標準。(其次)應該去把它定性,這種車應該功能是什么,從空間使用到人員使用,它的標準是什么。這種定性首先做第一步,然后才可能做相應生產的標準,交通管理的這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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